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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小冤家

小冤家之合欢交结 迷燕(miyan) 2891 2024-09-05 01:59

  我跟那个女生在功课上,彼此总是互别锚头,总是一个第一,另一个就第二。

  以学科而言,我在算术与自然方面比较强,她则是国语、社会比较好;术科方面,我是美术与体育比较拿手,她则是唱歌、跳舞与写字比较出色。

  至于班上其他同学的表现,就比较一般,当然也有时常拿“鸭蛋”的小朋友,也就是说:每一班五十几个小朋友之中,都是有几个比较“优秀”的学生,有十几个中上的,十几个中等的,剩下的就比较普通的了。

  再以品德方面来说,我们这一班的小朋友,大部分都是“循规导矩型”,只有几个比较顽皮。

  卫生条件来说,那也是有些差异,有些同学常在晨间检查时,因为没带手帕、卫生纸,而被老师打手心。

  (那个时代可以体罚学生,不过大多是打手心、打小腿或是罚站,严重一点的,还会举椅子罚站。)至于流鼻涕的、吐痰的、不洗澡的、衣服不换洗的…,状况很多啦!

  当然跟小朋友的家境也有关系.

  至于我跟那个女生,我们算是比较特别的,除了成绩比较好,规矩礼貌也不差。

  每天上学都是穿戴得整整齐齐的,都会带手帕、卫生纸。

  我跟她要说不同的,那就是放学的时候,我总是衣服歪七扭八,有时还沾一些泥土;她则是仍然干净清爽。

  这个差异主要是她在活动后,都会打理自己的仪容;我则比较不在乎,反正回家以后,自有老妈帮我处理。

  那个女生其实也不是文静型的,她在运动方面好像也不错,赛跑、打球等玩起来也是很疯,皮肤有点黑,刚开始还绑两条小辫子,到了五年级,就剪“清汤挂面”的女生头。

  还有,我是从四年级开始戴眼镜,她则是到了小学毕业,好像也没近视什么的。

  不过在三年级的时候,她曾经被传染砂眼,也被传染过头虱.那段台湾经济还很艰苦的年代,这二种病传染的蛮多人。

  她跟一些女生被集中坐在教室的一角,每天早上都要点眼药水,头发也要抹杀头虱的药水,看起来蛮可怜的。

  到了四年级以后,我跟那个女生在班上的关系,可说是到了“争战不休”的境界,即是一般所谓的“一山难容二虎”,但是通常都是我会故意去逗她,她则比较小心眼,都是她在找渣,我是比较不会计较的啦!

  举例来说,每次考试的时候,老师为了成绩快一点出来,通常都是由同学们互改考卷。

  记得有一次月考,我的考卷是给邻座的一个女生批改,那个女生改完的考卷,她竟然拿去复改,还指着一题,举手问老师说:“老师,吴健雄这题,是不是要改错?”原来那是我答案的“国”字写得比较快,把中间的那一撇,跟口字连在一起而看不清楚。

  郭老师拿着考卷端详了一下,就说:“字是潦草些,那扣一分好了。”为了这件事,我是气得整整三天不跟她说话。

  另外,就是一些小事也能吵。

  比方有一次阅读课,我们班上在看从图书室搬来的故事书,那个女生指着我说:“你的书还没有看完呀?真笨耶!这本“福尔摩斯探案”真的这么难?要让你看那么久吗?”我懒得理她,她又用那种藐视的语气问我:“就你一个人霸占着,别人都不要看呀?!”

  “哼!我有没有看完,关你什么事?这么好看的书,我要慢点看,怎样?不行吗?气死你!”我瞪着眼睛说。

  “气不死我,气不死我!是你笨,看书慢又不关我的事,能把我气死吗?”说罢,“哼!”的一声,就转身走了开去。

  又有一次,因为虽然到了九月,天气还是酷热难当,我跟几个男生在午休的时候,跑去水龙头那边互相泼水玩,把走廊一大片地板弄湿了;她马上跑去跟老师打小报告,说我在玩水。

  郭老师回来后,见到那一大片地板湿漉漉的,又见我跟那些男生的衣服都湿了一大半,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但她不能不处罚,就要我们先把湿衣服脱下来晒干,再叫我们把地板擦干净,然后不让我们睡午觉,要我们在走廊上排一排罚站,因为我是领头,还被打了一下手心。

  而她看我光着上身在罚站,还故意跟几个女生走到面前,端详着看我出糗的样子,还“嗤!嗤!”的偷笑。

  因为我有点小聪明,是比较顽皮,鬼点子比较多,班上的男生都对我言听计从,甚至有些女生也喜欢跟我玩,吃午饭的时候,也会跟我交换配菜。

  而那个女生就不一样,她跟几个女生自成一党,有时我叫她们过来一起玩,还会“故作高尚”的忸怩一番,有时还会说我们是野孩子,说我们幼稚,才不要跟我们玩。

  其实,我看她都是站得远远的,在偷看我的一举一动。

  最特别的,是每学期开学后,都要改选班长跟副班长。

  那时老师的作法,都是在开班会时,先由同学们提名,再由大家无记名投票。

  (另外的干部,则是提名后,举手表决。)乱好笑的是:班上一共57个学生,其中女生30个,男生比较少,只有27个。

  照理说,男生女生都会壁垒分明、分边分国,因女生比较多,对她比较有利才对。

  可是选举的结果,未必是她比较多票,有些女生还会投给我,以致大多是我当班长,她只能当副班长。

  为了这件事,她的一些死党就提议,要老师改变选举的办法,就是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班长;而那些会跑票的女生,怕给人说是“女生爱男生”,就只好举手投她一票。

  真是有够心机的,不过我也不反对,因为当不当班长,对我一点也不重要。

  只是给她当班长的那一学期,班上就会比较一板一眼的,若是我当班长,则是会比较活泼、有乐趣。

  举例来说,我会带同学们玩泥巴,我会带头去摘学校围墙边的莲雾或芭乐给大家吃(那是隔壁班一个学生家里种的,而那个学生的爸爸跟我老爸很熟。),或者,若是夏天天气热(那时的教室没电扇),我会叫男生把南侧的窗户拆下来,这样通风比较好,就比较凉快,等到放学打扫时再装回去。

  这件事对她而言,她总是批评反对,说我自作主张,说我违反校规,甚至说:全校也没哪班敢这样做!

  (我这个办法,刚开始是老爸教的,而且行之多年,老师跟校方也都默许着,从没反对过。)说起校规,印象最深、也是如今回想起来还会偷笑的,是五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有一次开班会,那学期她当班长,所以是她当主席。

  因为我看不惯她跟几个女生像中学女生一样,把书包用侧背的方式背在一边,于是我就举手提议说:“我们班上有些女生,明明还是小学生,竟然学人家中学生,把书包背一边,我认为这违反校规,希望要改过来。”我这发言真的是因为她们违反校规,当时我并没有其他想法,也不是要找她麻烦。

  因为那时的小学生,都是把书包交叉背的,也就是说:书包的背带,是从胸前斜背而过的。

  听到我的发言,那个女生先是有点意外,后来竟又涨红着脸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有人提议表决,竟然还是49比8票的通过了。

  (女生投我这边的,竟有22个之多),由于是压倒性的通过,因此就规定女生从此要遵守校规,背书包时,不能侧背,否则要罚擦一天的玻璃。

  只见那个女生气得牙痒痒的,还暗骂的说:“你们这些笨女生!”这句话被我听到了,我觉得很意外,为何她没骂我,反而骂那些女生呢?

  事后,那个女生跟她的死党还是依然故我,每天还是侧背着书包,根本不把班会的决议当作一回事。

  而这件事,我是过了就忘了,也没说要她去擦玻璃。

  只是这个问题直到四年后的国中时代,在读过“健康教育”课本的第十四章后,才无意间的懂了。

  这个大笑话的后续如何,还是在六年后的同学会才获得澄清,于此暂且保留。

  而我一直被她骂成“大笨牛”,还真是死有余辜,因为我们班上有些女生的胸部,长大以后都是一边大一边小,应该都是我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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