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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第10章 碧湾

六朝清羽记 弄玉,龙璇 7467 2024-03-03 09:27

  阁热的空气像蒸笼一样,身上的衣物被水淋过般湿透,分不出是汗水还是空气中的水分。

  离开白夷族,程宗扬才发现在山上那几日有多么惬意。白夷的山峰高出地表数百米,温度比山下清凉得多,即使下雨也没有这么潮湿。

  两日前,众人在朱老头的带领下渡过盘江,就仿佛走进蒸锅里面,吸进的空气比呼出的还湿热。

  天上的太阳永远是雾蒙蒙的,被一层水气阻隔,只有夜间才能喘口气,轻松一点。

  一路上,众人骑乘的马匹已经受不了酷热,倒毙了三匹。

  好在众人带的货物大部分都在白夷族换成湖珠,包括白湖商馆的货物在内,用三匹走骡驮着。

  若非如此,那些织物、晒干的药材吸了水,早把众人累趴下了。

  武二郎把衣服掖在腰间,精赤着上身在前面开路。

  离开白夷族时,队伍重新精简过,云氏商会的护卫只留下八名精壮汉子,易勇和另外几名护卫悄悄踏上了退程之路。

  程宗扬知道云氏商会急于将灵飞镜送回建康,也不多问,大家心照不宣。

  祁远多留了个心眼,让仅剩的两名奴隶,带着一部分货物随他们一同退回,指明交给留在后面的商馆护卫,免得这趟南荒一无所得。

  这样白湖商馆连同武二郎在内,一共剩下七人。

  吴战威、小魏负责开路,石刚和祁远负责看管马匹和货物,伤愈的凝羽也不再独自行动,与商队同止同行。

  至于武二郎,倒更像是和花苗人一伙的,吃住都在一起。对于他跟苏荔的交往,那些花苗人也不介意,反而像是乐观其成。

  苏荔有意让受伤的族人退回花苗,但那些花苗人无论男女没有一个同意。卡瓦说:“即便死,也死在一处。”

  苏荔也只好作罢。

  把生死置之度外的花苗人总显得兴高采烈,对他们而言,每过一天,生命便少一天,再没有时间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

  阿夕在队伍里蹦蹦跳跳,不时做些小小的恶作剧,让人哭笑不得,连苏荔也未发现她的异常。

  只有程宗扬知道,在自己身边时,她会流露出另一种目光。

  用蜈蚣咬伤她的究竟是谁,仍没有半点线索,但正如凝羽说的,那个人似乎并没有恶意。

  吴战威背上的伤口已经收拢,但又多了几道灌木枝划出的血痕。

  他羡慕地看了一眼武二郎,那厮虽然好吃懒做,这一身横练功夫可真是不俗。

  从棘丛中硬生生开出一条路来,身上连道红印都没有。

  易彪那铁打的汉子这会儿也汗出如浆,在酷暑中开了半个时辰的路,耗费的体力比平常多了三倍都不止。

  可他还不愿退下去歇息一,疲累下,手上失了准头,钢刀几次砍在石上,留下四五个缺口。

  他换了把刀,还要接着干,却被吴战威拉住。

  “程头儿!”

  吴战威粗喘着叫道:“歇歇吧!”

  程宗扬也轮着开过几次路,手心磨出几个血泡,他将黑珍珠的缰绳缠在手腕上,叫道:“不能歇!这天气,坐着比走着还消耗体力。拼过这一段,找个有风有水的地方,咱们再休息!”

  “呸呸!”

  武二郎道:“有风有水!你找墓地呢!”

  那厮嘴巴虽然损,手上可丝毫没停,他双刀齐出,将一条拦路的藤蔓砍成几截,抬脚踢到一边。

  这一路最轻松地要数姓朱的老头,他骑着那头灰扑扑的瘦驴,手指头连根草都没碰过,这会儿乐呵呵道:“盘江过来,这一带都是盆地,一个比一个湿,一个比一个热。住在这儿的獠狸人从来都没用过火。”

  石刚有气无力地说道:“又吹呢,这鬼地方还有人住?”

  “哪没有?再往南走,有片山谷,那地方,鸟飞进去都能蒸熟,照样有人。

  让我朱老头说,这世上最经得起折腾的,就是人。老虎、豹子都活不了的地方,人照样能活。”

  “鸟都能蒸熟,怎么不把你给烤熟呢?”

  “嘿,你这孩子!怎这么说话呢?”

  石刚咧了咧嘴,“我才不信你说的,这地方也能住人?”

  朱老头指了指旁边一汪死水聚成的泥潭,“瞧见没有?獠狸人男的女的都不穿衣服,热得受不了,就钻到泥里面,只露鼻子在外面,一待就能待几天。”

  说着朱老头露出猥琐的嘴脸,嘿嘿笑道:“说不定这塘子里头,就有个光屁股的獠女呢。”

  黑珍珠“灰”的一声向后退去,程宗扬连忙拉住它的缰绳,拍着它的脖颈低声安抚。

  泥潭中,一截朽木缓缓漂来,忽然间泥汁四溅,那朽木猛地张开巨口,拦腰咬住一匹走骡。

  那走骡大声嘶鸣着,四蹄在泥土中拼命挣扎。

  鲜血混着泥汁四处飞溅,那朽木锋利的牙齿刺穿骡背,格的一声咬断走骡的脊骨。

  它摆着头颅,将走骡拖进泥潭,却是一条巨大的鳄鱼。

  闻到血腥味,远处几根朽木,也朝这边游来。它们丑陋的身躯上覆盖着厚厚的泥污,半睁的眼睛睁开一条细缝,透出令人心悸的寒光。

  仓皇间,众人连忙散开。

  祁远却是一惊,大叫道:“拦住它!”

  说着狂奔过去。程宗扬叫道:“老四!你疯了!一头骡子!”

  “龙睛玉!”

  祁远喘道:“龙睛玉在里面!”

  “一块石头,犯得着拼命吗!”

  “程头儿,”

  吴战威提着刀嘿嘿一笑,“咱们走南荒,就是拿命换金铢。你放心,老四有分寸。”

  祁远抡起刀,一刀砍在鳄鱼额头上。

  钢刀被巨鳄的坚甲弹开,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

  那鳄鱼四足撑地,拖着骡尸朝潭中退去。

  那口布袋被压在骡尸下,被越带越远。

  为了保持弓弦的弹性,众人用的弓弩平常都是松开的,只有小魏随身带的弩机能用。

  他刚端起弩机,旁边却有人更快。

  苏荔翻腕摘下弯弓,纤手一抹,将蚕丝拧成的弓弦挂在弓上,接着张弓射出,挂弦、搭箭、开弓,一气呵成。

  那条袭击众人的鳄鱼眼眶随即爆出一团血花,露出半截短短的箭羽。

  这一箭直接射进鳄鱼脑际,那条巨大的鳄鱼顿时毙命。

  祁远割断布袋的搭布,一脚蹬着骡尸,用力扯动。

  栖居在泥潭中的鳄鱼无声地游来。

  它们体型巨硕,嘴巴的长度几乎超过身长一半,形态可怖,狰狞得令人反胃。

  祁远好不容易扯出布袋,游来的鳄鱼已经咬住几乎被扯断的骡尸,大口大口地分食起来。

  众人不敢停留,一边持刀戒备,一边迅速离开潭畔。

  众人横七竖八躺了一地,累得连手指都不想动。

  祁远解开染血的布袋,小心摩挲着那块不起眼的石头。

  接着又想起什么,将龙睛玉纳入怀中,吃力地爬了起来,在所剩不多的货物里翻拣着。

  祁远抓出一把丹药,一人发了一颗,喘着气道:“含着,免得中暑……”

  武二郎也发了一颗,他像嚼糖豆一样嚼着解暑的丹药,一脸不耐烦地说道:“这祁老四,真婆妈……”

  云苍峰已经年过五旬,虽然年轻时身体打熬得结实,终究比不了那些铁打的汉子。

  他从马上下来时,脸色发灰,胸口烦闷欲呕,乐明珠用银针刺了他几处穴道,放了些血出来,脸色才渐渐正常。

  “老易,想开点。”

  吴战威低喘着道:“来,喝点水。”

  易彪接过水囊,默默喝了一口。自从易虎出事后,这个开朗的汉子就像换了个人,变得沉默寡言,脸上更是绝无笑容。

  “老吴不信命,不过你也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不管怎么说,这日子还得过。要往好处想呢,”

  吴战威劝慰道:“你哥哥留在白夷族,至少不用受咱们这份活罪。在那儿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再说了,白夷族又是你们云氏常走的商路。你要想他了,就每年来一趟,看看他。”

  说着吴战威咧了咧嘴,“你比我老吴强,我连烧纸的地方都没有。”

  吴战威曾经说过,他以前走江湖的兄弟,不少都尸骨无存。易彪闷着头喝了几口水,然后抬眼看着程宗扬,声音略显沙哑地说道:“程先生,他在那里……

  不妨吗?”

  程宗扬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一笑,“你放心。”

  这样的答案并没有让易彪放下心来。他低着头,许久没刮的胡须又尖又硬,青黑色从颔下一直连到鬓角。

  程宗扬摸着掌心的血泡,叹了口气。每个人都以为他这话是宽慰易彪。只有他自己明白,那绝不是一句空话。

  易虎的囚禁生活,比任何人的想像都更好。

  程宗扬无法告诉易彪的是,当他们在南荒这鬼天气里赶路受苦时,他死去的哥哥,此时正安安稳稳留在白夷族,享受着那位尊贵夫人那具用来讨好他的丰润肉体。

  “啊、啊、啊……”

  伴随着湿媚的淫叫,白夷美妇雪球般丰腻的圆臀被干得不住变形。

  刚在阿夕嫩肛中射过精的程宗扬戴上保险套,在美妇一直持续高潮的蜜穴中挺动。

  阳具根部凸起的颗粒与炽热的蜜肉纠缠在一起,每次进出,都从水汪汪的艳穴中带出大股大股的淫液。

  “呃──“趴在地上的樨夫人发出一声短促的低叫。被透明橡胶薄膜包裹的龟头从湿淋淋的美穴中拔出,毫不客气地捅进她雪嫩的肛洞中。樨夫人长发委地,火红的玉颊贴在地上,两手抱着白硕的美臀,用她娇美的嫩肛承受着阳具的挺动。

  她睁大眼睛,失神地发出浪叫。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高潮过多少次,下体被磨擦得又热又胀,柔嫩的性器黏膜充血般红得发亮。

  她不停高潮着,即使阿夕把脚趾插进她体内,她也用蜜穴夹住阿夕的脚趾,不知羞耻地喷射着,两条雪白的大腿像被水洗过一样,水淋淋散发着白亮的光泽。

  片刻后,樨夫人昂起头,蜜穴再次抽动起来,淫液泉水般涌出。

  阿夕低头含住她的乳珠,雪滑的粉臀被干得敞开,柔嫩的菊肛湿湿的,夹着一缕淌出的浊精。

  那一晚,樨夫人在程宗扬的药物和阳具下被彻底征服。

  她与阿夕轮流用性器与后庭来欣慰自己的主人。

  直到她蜜穴仿佛被榨干般,抽动着再无法挤出一点淫液,穴口被干得红肿不堪。

  樨夫人从未经历过这样强烈而持久的高潮,她感觉自己的肉体仿佛被彻底捣碎,又从碎片中开出妖饱的花朵,在这个年轻人坚挺的阳具下时而开放,时而枯萎,被干得死去活来。

  那粒来自现代的强效新型毒品能压倒鬼王峒的黑色膏泥,让这个白夷美妇欲仙欲死。清醒过来后的樨夫人,几乎把程宗扬当成神灵膜拜。

  程宗扬相信,她一辈子也忘不了这种滋味。但仅仅一片并不足以控制住这个淫浪的妇人。

  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

  按照乐明珠找到的方法,程宗扬将剩余的毒蝇伞,炼制成鬼王峒称为销魂别香的黑色膏泥,然后交给一个人。他所能想到最可靠的人。

  已经对那种销魂别香成症的樨夫人,不需要再处心积虑地去讨好鬼王峒的使者。

  她只需要每晚沐浴净身,将她香滑丰润的肉体献给那个人,用她的嘴唇、双乳、性器、肛洞抚慰他的身体。

  让他粗壮坚挺的阳具在自己体内喷射,就可以享受到那种深入骨髓的气息。

  即使那个人丑陋而残缺的肢体犹如怪物,被毒瘾和欲望折磨的樨夫人也毫不介意。

  程宗扬慢慢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王哲曾经说过,自己身上的生死根,能将死气转化为生机。这种自己完全不知道如何而来的天赋,让王哲不惜亲自出面请他留在军中。

  这是一种很珍贵的天赋,但对程宗扬自己来说,却完全是一个鸡肋。

  被动地将死气转化为生机,再送给他人,自己扮演的仅仅是一个输血者的角色。

  直到在白夷族的那天晚上,程宗扬才觉察到这种天赋的另一番用途。

  血虎的咆哮声响起时,首先感应到的不是听觉,而是太阳穴那处伤痕。它的声音还未传来,太阳穴那处伤痕就仿佛被震得微微发麻。

  无论怎么说,血虎的咆哮声都称不上悦耳,正沉浸在三具美妙女体间的程宗扬被吵得心烦意乱,最后忍不住在心里暗骂一声:住口!

  已经死去的易虎仿佛听到了他的话语,咆哮声像刀切般断绝。那一刻,程宗扬发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来自于自己体内的力量。

  程宗扬不知道鬼王峒的使者,是如何将一具尸体炼制成可供操纵的怪物,但当血虎将盛着黑色膏泥的铁盒,挂在他可怕的脖颈上时,程宗扬知道自己同样具备操控这具行尸的力量。

  至少可以操控血虎。

  只余下死亡气息的血虎,与太阳穴的生死根之间,有着奇妙的共鸣。于是,血虎和白夷族这两种棘手的难题,有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解决方案。

  鬼王峒的使者已经死在谢艺刀下,另外一位使者将成为樨夫人的主人,并透过她来控制白夷族。一位属于程宗扬的使者。

  整个白夷族,没有任何人是血虎的对手。他像一头狮子,一天十二个时辰睁大眼睛,守卫着他颈中的铁盒。

  樨夫人的肉体是唯一打开铁盒的条件,只要她每隔一天,在血虎面前翘起臀部,让他随机选择一个肉孔使用,就可以获得一小块黑色的泥膏。

  对于樨夫人而言,这样的条件并不苛刻。

  相比于鬼王峒使者心血来潮时的淫玩,这样的条件可以称得上宽容。

  毕竟在这里她只需要服侍血虎一个人。

  被炼制成雄性工具的血虎需要发泄它的兽性,樨夫人需要它的销魂别香。

  骚媚的樨夫人很满意。至于凶狞的血虎,如果他还有知觉,想必也会非常满意。

  “这是一桩公平的交易。”

  当樨夫人媚笑着翘起雪白的丰臀,让血虎巨大的阳具挤进她臀间光滑而纤小的肉孔时,程宗扬这样评价。

  “听!海浪声!”

  小魏忽然跳了起来。

  一阵隐约的涛声传来,隔着遥远的距离,那声音显得很微弱,却有着沛然而雄浑气势,仿佛永远不会止歇。

  被小魏这么一叫,每个人都仿佛听到遥远的波涛声。

  “已经到了吗?已经到了吗?”

  众人都来了精神,互相交头接耳。

  朱老头捋着被水气打湿的山羊胡,仰起脸老气横秋地说道:“没见过世面的后生小子。碧鲮海湾离这里还有五六十里呢。这会儿起来赶路,走上一夜,天亮能到就了不起了。”

  程宗扬咬牙笑了笑,吃力地站了起来。

  “那还等什么呢?”

  “刷!”

  长刀劈开灌木丛,有些不稳地砍进泥土。一具雄武魁伟的身影从纷飞的枝叶间闯出,连奔几步才停下来。接着是一个神情平静的男子。

  武二郎宽阔的胸膛像风箱一样扯动着,眼睛像饿虎一样闪动着噬人的光芒。

  这一夜他一直在前面开路,到后来凶性大发,不管阻路的是藤蔓,还是树木,都是挥刀就砍,一路砍坏至少六把钢刀。

  武二郎一发起性子,易彪、吴战威都被甩到后面。只有谢艺寸步不离地紧跟着,至少替他干了一半的活。

  晨曦破开厚厚的云层,映出眼前一片天海相连的碧色。

  高大的椰树、有着伞状冠盖的乔木,枝叶交错的灌木丛……

  在晨曦下一层层碧绿地延伸开去,一直延伸到碧波之中。

  无数异彩纷呈的花树点缀在满眼翠绿中。

  仔细看时,能看到一处处精巧而别致的竹楼散落在绿叶间。

  每幢竹楼都扎着篱笆,篱笆上爬满红、黄、白、蓝的花朵。

  再往前,两道山脉弯钩般伸入大海,与半伸入海中的村落,围成一个月牙状的海湾。

  一道窄窄的银白色沙滩环绕着碧波荡漾的海湾,海面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岛屿,宛如随手洒落的星星。

  海风吹拂在身上,带走了酷暑,湿透的衣衫一点一点变得干硬,泥污间析出汗水白色的盐分。

  一夜的跋涉,每个人都衣衫褴褛,狼狈不堪,望着眼前整洁的村落,不禁自惭形秽。

  云苍峰花白的头发在风中飞舞,他虽然满面疲累,腰背依然挺得笔直。

  这位云氏商会的执事负手了望多时,叹道:“这碧鲮海湾与我三十年前见到时一模一样。物虽是,人已非……”

  程宗扬舔了舔脱水而发白的嘴唇!……”云老哥来过这里?”

  “很久了。那时候老夫差不多和你一样年轻,总想去那些未曾去过的地方。

  不过那次我们从白夷族出发,路上整整走了二十天。”

  他瞟了抱着驴颈打瞌睡的老头一眼。”这朱老头,不简单。”

  众人衣衫多半在黑暗中被荆棘勾破,几乎是半身还沾着泥浆。

  夜里彼此都不觉得,这时互相一看,不禁相顾失笑。

  倒是苏荔,只雪白的小腿上沾了些泥,那条披在身上的红绸依然鲜艳夺目。

  不用吩咐,众人便鼓起最后的力气朝海边奔去。这会儿能在清凉的海水中洗个澡,就是杀头也顾不上了。

  程宗扬笑道:“咱们这些人,活脱脱就是一群乞丐。”

  祁远半边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撕破,索性掖在腰里,他一边走,一边左右张望,嘴里啧啧赞叹:“这么多花,比起花苗的鲜花谷也不差。”

  乐明珠脸上抹了几道黑黑的泥污,精致的小脸抹得像小花猫似的,自己却不觉得,一个劲儿的左顾右盼,忽然扯住程宗扬的袖子嚷道:“你瞧!你瞧!”

  一道浅浅的篱墙内生着一株花树,枝上满是雪白的花朵,花苞合拢,仿佛无数白玉雕成的铃铛,在晨曦下泛起莹润明亮的光泽,美丽得仿佛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

  乐明珠两手捧心,目不转睛地看着,良久才“哇”的一声,惊喜地叫嚷道:“好漂亮!”

  乐明珠兴高采烈地奔过去,那丫头一直羡慕花苗女子的异族装束,好不容易向苏荔讨了两串脚铃,整天挂在脚踝上显摆。

  跑动时,踝间传来清脆悦耳的银铃声。

  随着她的走近,最美丽的一幕出现了。那株花树仿佛听到渐近的铃声,一朵合拢的花苞悄然张开,接着又是一朵。

  低垂的玉白花苞伴着铃声越张越开,先是一朵,两朵,然后是满树花苞同时盛开,仿佛无数精美的玉盏悬在枝上。

  这一幕不但乐明珠看得出神,连武二郎那种通体没半根雅骨的粗胚也被吸引得停下脚步。

  乐明珠扬着泥脸,痴迷地看着那株花树。程宗扬回头看着云苍峰,用询问的口气道:“玉盏铃花?”

  云苍峰也露出惊喜的眼神,良久点了点头,“玉盏铃花。”

  这是传说中南荒最美丽也最神奇的花朵,听到铃声就会盛开,与会起舞的歌旋草并称。

  无数人想一睹它的美态,都失望而归,没想到会在此处遇上。

  望着那株在铃声中缓缓盛开的花树,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生怕惊动这绝美的一幕。

  不知何时,一个与花树一样美丽的身影从竹楼出来。

  那是一个姣美的少女,她穿着紫色的衫子,衣襟从左颈绕到右边腋下,左边从肩头到袖口绣着一条金黄的锦鲤,右边整条雪白的臂膀裸露出来。

  手臂上端戴着一只绯紫色珊瑚制成的臂环,右手拇指戴着一只紫色的水晶戒指,与左袖的锦鲤交相辉映。

  那少女年纪与乐明珠相仿,晨曦下,绝美的脸颊像白玉一样闪动着晶莹的光泽,笑容纯美而天真,令人一见就不由得心生好感。

  她两手拎着一口大大的白铜水壶,显出很吃力的样子,每走几步就要放下来歇一歇。

  好不容易走到那株玉盏铃花旁,少女开心地笑了起来,她提起水壶,一边唱着歌,一边将壶嘴对准树根。

  众人脸上都不由露出笑容。大清早就起来浇花,这个碧鲮少女不仅漂亮,还很勤快呢。

  但接下来的一幕,让大家都张大嘴巴。

  壶嘴喷出的水柱升出白色的水雾,却是一壶烧沸的开水。

  花树被烫到般微微颤抖,那少女却仿佛一无所觉,仍笑盈盈唱着歌,然后小声道:“好好喝啊,喝饱了才能长得更大,开更多的花……”

  乐明珠着急地嚷道:“那是开水!”

  紫衫少女扬起脸,高兴地看着乐明珠。

  “姐姐……”

  她声音软软的,甜酥酥让人一直融化到心里去。

  乐明珠也不由放缓口气,两手拢到嘴边,小声喊道:“你拿错啦,不能用开水。”

  少女甜甜地笑着,“妈妈说,渴凉水会生病。要把水煮开了再喝。”

  乐明珠顿足道:“那是人,花草用开水浇会死的!”

  一朵玉盏从枝头落下,在地上轻轻一弹,留下一片微湿的香痕。

  “花落了哎……”

  少女娇柔地说道:“姐姐,都是你,把玉儿吓住了呢。”

  乐明珠脚停在半空,不敢再跺,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那个天真的少女,压低声音道:“别烧啦!”

  “还剩一点啦。妈妈说,事情不能只做一半。”

  少女吃力地踮起脚尖,把剩余的开水全部浇在花树上。

  众人眼珠险些瞪了出来,眼看着满枝的玉盏铃花仿佛哭泣一样,发出令人心碎的呻吟声,洁白的花朵被烫得枯萎,一朵朵坠落在地。

  无论是商队的汉子,还是花苗女子都瞠目结舌,眼看着这株珍稀无比的玉盏铃花片刻间凋零谢尽,只余下光秃秃的空枝,被沸水烫得变了颜色。

  少女放下铜壶,一边用手背抹着额头的汗水,一边开心地笑了起来“我叫小紫。你们好。”

  少女甜甜说着,朝众人鞠了一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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