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爱丽丝书屋 穿越 娶个姐姐当老婆(阴魂)

第三卷 第26章 玩笑开大了

  在即将离开烛堡之前,意外地被邀请参加晚宴,又意外地得到拉沃克的资料,琼恩深觉自己运气着实不错。

  反倒是瑞恩斯坦,空自忙碌一场,结果却彷佛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到头来一无所获。

  晚宴结束后,琼恩抱着两份档案盒,走出高塔,准备回住处好好研读。

  此时大概已经是晚上八点钟,夜幕降临,不过烛堡的九座高塔上倒都有明光闪耀,近似路灯的作用。

  在穿过花园的时候,琼恩意外地撞上了一个熟人——其实倒也说不上熟人,不过是一面之交罢了,连话都没说过。

  就是当日跟着瑞恩斯坦去阴魂城的那个小胖子跟班,他正站在花园前的草地上,看着琼恩走过来,微微点头。

  琼恩一直没看见他,还以为这次没跟着瑞恩斯坦,原来也来了烛堡。

  这次他似乎比琼恩记忆中更胖了——不,是身上穿得更加鼓鼓囊囊了,琼恩目测不出,但猜测他至少一口气穿了五六层皮甲,简直便如一只狗熊般。

  和瑞恩斯坦一样,他也是一头金发,双眼虹彩闪烁……

  这个叫迷幻的小胖子,不会也是一只虹彩龙吧。

  琼恩也点点头,算是打招呼,正准备从旁边走过,小胖子叫住了他。

  “听说你正为抄录资料的事情头疼?”他问。

  琼恩怔了一下,反应过来。

  在烛堡这些天,他确实也挑选出了一些不错的法术资料,但烛堡收费太昂贵了,琼恩付不起抄录费用,只能望而兴叹。

  小胖子说的,应该就是这件事吧。

  他怎么知道的?

  没空去思索这些,小胖子已经一抬手,丢出一个小包裹来,琼恩连忙接过,手中传来的感觉……

  像是一堆石头之类。

  他解开扎着袋口的细绳,往里看了看,吃了一惊,居然是一颗颗珍珠丶钻石丶玛瑙之类的珠宝,璀璨夺目,耀眼生辉,其价值不可估量。

  “这是?”琼恩疑惑地看着小胖子,不知道是甚么意思,但对方显然没有准备详细解释,“反正我也用不着。”小胖子说,转身离去。

  琼恩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的身影在远处消失,手里还托着沉甸甸的一袋珠宝,不知道今天是撞上甚么好运了,走路都能天降一笔横财。

  不过不管怎么说,有人主动送钱,总比自己破财好,尤其是琼恩目前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他探手把珠宝袋也丢进自己的次元袋里,抱着档案盒回到住处,习惯性地准备回自己房间,然后想起门还没修好,于是折返过来,走进梅菲斯房中。

  少女已经睡醒,点着台灯,坐在床头看书。

  她对书籍的兴趣似乎非常浓厚,在烛堡这段期间,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手不释卷。

  如果没见过她以前提剑砍人时候的模样,琼恩甚至会怀疑她是一位学者,而非圣武士。

  当然,她的阅读兴趣和琼恩完全不同。

  琼恩所偏好的,主要是“魔法”丶“巫师”等相关领域,以及物质界的概况;梅菲斯所阅读的,则几乎全是涉及“神祗”丶“宗教”丶“政治体制”或者“律法”这些内容。

  两人的阅读范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看见琼恩抱着两卷资料进来,梅菲斯并没有多么惊讶,只是抬眼略略看了看,依旧低下头去翻手中的书。

  少女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但琼恩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全副心思都落在手中的资料上了。

  虽然乌尔兰特老先生说,这仅仅是“有关拉沃克的一部分资料”,但对琼恩来说也足够了。

  他又没想着去给拉沃克写传记,只要知道大体情况——最重要的是知道他住在哪里就够了。

  早早把信送到,回阴魂城复命吧,姐姐珊嘉还在家里等着呢。

  出来已经差不多三个月了,说长倒也不算长,但自从这辈子出世以来,还从没和珊嘉分开过这么久呢。

  以前就算是在巫师学校里,起码也都是每个月末能有假期,能见上一面的。

  希望别出甚么事情才好。

  他摒弃念头,坐在桌前,将档案盒拆开,取出里面的两份资料。

  这个世界没有发明造纸术,用的还是羊皮纸,看起来厚厚一大叠,其实没多少张。

  琼恩倒也曾经起过念头,想客串一下蔡伦同学,发明纸张——但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把当年中学历史课本上蔡伦造纸的方法完全给忘了。

  算了,自己不是这块材料,就不要冒充发明家。

  他翻开第一份资料,开始阅读,然后怔住了。

  在羊皮纸上,黑色的笔迹开宗明义地写着一行字:“拉沃克是一位耐瑟瑞尔时代的大巫师,如今他是一位巫妖。”

  冷汗从琼恩背上悄悄渗出来,他的身体在不由自主地轻微颤抖。

  靠在床头看书的少女敏锐地发觉到不对劲,抬头看他,琼恩对此一无所觉,只是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羊皮纸上那行字。

  他……他妈的……这下子玩笑开大了。

  “拉沃克是一位耐瑟瑞尔时代的大巫师。”

  这句话本身就大有文章,耐瑟瑞尔时代,指的自然是耐瑟瑞尔帝国存续那段时期——但帝国陨灭距今都已经有一千七百多年了。

  也就是说,如果这拉沃克现在还活着,他至少也有一千七百多岁了。

  如今仅仅这一点,琼恩倒也不至于多么惊骇,因为他此前已经见过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了。

  布雷纳斯王子,同样也是耐瑟帝国陨灭前出生的,如今还活生生地站在那里,还能把琼恩打发到这里来。

  可见在这个魔法世界里,活上一千两千年,还真是有可能的。

  而且他既然是耐瑟时代的大巫师,说不定和布雷纳斯王子,甚至和阴魂城主相识,王子这次派自己来送信给他,倒也就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但问题是后面半句话……“如今他是一位巫妖。”

  只要是巫师……不,只要是稍有见识的人,有谁不知道巫妖的。

  巫妖是一种亡灵,而且公认是亡灵中最强大的存在,它们生前往往都是非常高明的大巫师,为了逃脱死亡的终结,追求更强大的力量,自愿将自己变成亡灵。

  通过某种仪式,他们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灵魂却没有进入神祗的国度,而是被他们自己用特殊方式保留了下来。

  这让他们完全保留了生前的记忆丶思维和精神力量,以及魔法造诣,并且会变得比生前更加强大——因为亡灵不会再死了,时间变得不再是奢侈品了,巫妖们完全可以花费上百年去研究某个魔法,而不必担心死神的召唤,而且他们从此不用吃饭不用睡觉不用洗脸刷牙不用护理皮肤甚至不用照镜子了,这些琐事都是很浪费时间的。

  变成亡灵之后,巫妖的心态自然也会发生变化,再不会和活人时一样。

  既然选择变成巫妖,选择了这条不生不死路,强行逃脱万物皆有灭亡的规律,便也就承受最深的诅咒——丧失一切人类的情感和快乐。

  巫妖是亡灵,这种状态可以称为不死——然而并非永生,确切地说,是永远徘徊在生与死之间。

  灵魂进入了亡者的国度,死亡的肉体则被负能量操纵,在邪恶的意志下行动;既没有永恒的生命,也没有得到死亡的平静,而是处于特殊的物质形态。

  肉体由自己的意志控制,但是没有知觉和痛苦,也没有欢乐的感受,只有永恒的不朽。

  万物皆有灭亡,这是铁一般的规律,凡人可以变成亡灵来回避,但这同样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代价就是:虽然你似乎还活着,其实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死人的想法,从来与活人不同——具体如何不同,琼恩也不清楚,反正无论是上辈子看电视看小说,还是这辈子在巫师学校里听教授讲课,所得知的信息大体一致:在负能量的影响侵蚀下,即便是生前再善良的人,变成亡灵后也会堕入黑暗,成为邪恶的存在。

  这听起来和地球上流传的人死后化为厉鬼的说法差不多。

  所以,和巫妖打交道,绝对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而且拉沃克还不是个普通的巫妖,根据琼恩手上这份资料,他生前是一位“大奥术师”——这是耐瑟瑞尔时代的一种尊称,意思是指第一流的巫师。

  后来耐瑟陨灭,他把自己变成了巫妖,若论岁数,至今已经超过两千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古董。

  而且是个超级危险的老古董。

  琼恩这次是来送信的,不是上门寻仇,所以以常理来推断,如果拉沃克是个普通的老巫师,那么琼恩上门送信,理当不会有甚么生命危险;但如今得知拉沃克是个巫妖,那情形就完全不同了。

  说不定对方一高兴,抬手就把自己也变成了亡灵,那可真是呜呼哀哉。

  琼恩不想去面对一个巫妖,坚决不想,半点不想。

  但布雷纳斯王子交代的任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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